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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杭州萧山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14人公告

2015-04-02 12:14:50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杭州萧山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14名工作人员,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其中直属医院274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0名。现场报名时间是2015年4月14-15日,报名地点浙江电大萧山学院图书馆(萧山区南环路1398号,育才路南端)。具体详见下文。
  2015年萧山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快我区卫计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加强卫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疗机构人员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指标共414名,其中直属医院274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0名。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1:1.5时(招聘指标在6人及以上的职位按不足1:1.3),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或取消。
  二、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
  1. 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 杭州市区户籍,具有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
  3. 非杭州市区户籍,具有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杭州市区指拱墅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包括西湖风景名胜区、下沙区块、大江东区块)。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条件
  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紧缺专业毕业且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招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报考直属医院的考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杭州市区户籍从事护理工作满3年(计算到2015年4月15日止),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的护理专业考生,也可报考直属医院护理岗位;
  3.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医生类岗位(招聘计划中带“医生”字样的岗位);
  4. 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且能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也可以报考;
  5.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6. 户籍范围、学历、专业等其他要求详见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于招考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五、招聘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分,以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
  1. 笔试。分别为:(1)临床医学专业类;(2)预防医学专业类;(3)医学影像专业类;(4)护理专业类;(5)医学检验专业类;(6)西药学专业类;(7)中医药专业类;(8)综合类。
  2.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
  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笔试成绩,根据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进行。(1)招聘指标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2)3-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3)11-25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少于20人);(4)26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少于38人)。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在确定面试人员时,遇到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数字有小数点时,按四舍五入方式确定面试人数,如最后一个面试名额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面试。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笔试成绩也并列时,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3. 时间。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准考证于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卫计局1号楼1楼领取(萧山区城厢街道回澜路66号),逾期不领视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最高分者进行一轮递补。体检结束后,区卫计局公布具体的用人单位和岗位,考生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并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选择岗位过程中有考生放弃及考察后不宜录用(放弃)、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最终确认不宜录用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卫生信息网、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卫计局会同区监察、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半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到岗位的,作自行放弃。公示录用环节出现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2015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根据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为农业户口的,必须变更为非农业户口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八、报名事项
  报考者请于2015年4月14-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浙江电大萧山学院图书馆(萧山区南环路1398号,育才路南端)现场报名。为避免现场人多拥挤,可事先到“萧山卫生信息网”下载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也可现场填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考试费40元,并出具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全者一律不予报名):
  1. 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等资料;
  2.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初始大中专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
  3. 上述资料取得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止,逾期取消报考资格。
  九、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即使已录用,也要取消事业编制身份。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类人事招聘考试。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病理学、精神医学、放射医学、预防医学专业系紧缺专业,急诊(救)医生、心脑电图医生、B超医生、放射医生、病理医生、精神科医生系紧缺岗位,上述相关岗位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1:1.5的,可按萧委办〔2006〕33号文件规定,采取考核办法直接录用(参加笔试、面试,且面试合格分为60分),同时签订五年的岗位服务期。
  本公告由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3518297、0571-82621915、0571-82621416举报受理电话:0571-82661081,网络查询: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dbz.xs.zj.cn、萧山卫生信息网www.ws.xs.zj.cn
  >>点击下载
  1.2015年萧山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xls
  2.2015年萧山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doc
  3.工作经历证明.doc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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