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市鹿亭乡消防站人员招聘公告
2015年宁波市鹿亭乡消防站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9日-12月31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30),地点:鹿亭乡人民政府105办公室。联系电话:62306738。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宁波市鹿亭乡消防站人员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宁波市鹿亭乡消防站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招聘余姚市鹿亭乡消防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
余姚市鹿亭乡消防站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身体素质好,有工作责任心及敬业精神;
2、户籍在余姚市鹿亭乡;
3、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退伍军人优先,学历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程序后择优聘用。
1、笔试。由乡统一组织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凭身份证参加笔试。报名者不足4人,直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折合的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取相应名额进入体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从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意识、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核。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和待遇。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对录用人员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9日—12月31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鹿亭乡人民政府105办公室。联系电话:62306738
3、报名办法
(1)应聘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考试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2)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报名者需随带填写好的《鹿亭乡公开招聘消防站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在余姚人才网自行下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五、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2、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3、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和拟聘用对象公示等将在余姚人才网站中公示。
4、本公告由鹿亭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鹿亭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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