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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余姚市鹿亭乡公开招聘消防站工作人员

2015-12-24 12:48:19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余姚市鹿亭乡公开招聘消防站工作人员4名,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9日-12月31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30),报名地点:鹿亭乡人民政府105办公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鹿亭乡公开招聘消防站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鹿亭乡公开招聘消防站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招聘余姚市鹿亭乡消防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
  余姚市鹿亭乡消防站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身体素质好,有工作责任心及敬业精神;
  2、户籍在余姚市鹿亭乡;
  3、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退伍军人优先,学历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程序后择优聘用。
  1、笔试。由乡统一组织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凭身份证参加笔试。报名者不足4人,直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折合的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取相应名额进入体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从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意识、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核。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和待遇。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对录用人员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9日-12月31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鹿亭乡人民政府105办公室。联系电话:62306738
  3、报名办法
  (1)应聘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考试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2)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报名者需随带填写好的《鹿亭乡公开招聘消防站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在余姚人才网自行下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五、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2、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3、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和拟聘用对象公示等将在余姚人才网站中公示。
  4、本公告由鹿亭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鹿亭乡公开招聘消防站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鹿亭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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