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省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人员
2015年浙江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省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人员4人,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起至2016年1月17日。笔试内容为英语笔试、听力、口语、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可结合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浙江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省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浙江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省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省外事翻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省外事翻译中心)系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单位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因公出国(境)人员证件制作和管理工作,以及向各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承办涉外公证文书的领事认证和送交外国驻沪总领事馆认证等工作;为我省对外交流合作提供翻译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外语翻译岗位4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条件要求:具有本科学历,英语类专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7日后出生)。
具有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口译及以上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高级英语翻译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在面试评价中体现)。
有关工作经历要求,一般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2016年1月4日起至2016年1月17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省外事翻译中心翻译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jvisa@163.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向考生发放准考证,应试人员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贴上二寸免冠近照,参加笔试时随身份证一并验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6年3月中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英语笔试、听力、口语、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5日后从浙江签证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5 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职业资格条件的,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备查;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供查验。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及英语翻译等能力。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体检、考核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签证网网站(http://www.zjvisa.cn/公告公示专栏)
2、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http://www.zjswb.gov.cn/“公告公示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 “政务公开/机关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录(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签证网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秘人处(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705031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 0571-87054943、87054940 (陶小姐、沈先生 )
浙江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省外事翻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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