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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波市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招聘制外人员公告

2016-09-28 08:46:30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宁波市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招聘制外人员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报名地点: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A楼三楼组织办(兴定路87号),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宁波市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招聘制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7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4.适合男性。
  三、工资待遇
  年收入为3万元。具体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A楼三楼组织办(兴定路87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65912169。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证、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附件:报名表
  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