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嘉兴市平湖市级国有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嘉兴市平湖市级国有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笔试由市国资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需要复习的考生可结合2016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嘉兴市平湖市级国有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平湖市级国有公司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平湖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平政发〔2008〕6号)、《平湖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内设机构设置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平政办发〔2016〕56号)和《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员工实施办法(试行)》(平国资〔2016〕12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平湖市部分国有公司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平湖财税(国资)网(www.phcs.gov.cn);
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公司员工的义务;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部分特殊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3.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计划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本次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请携带:1、报名表一份(附件2),并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3、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证明原件(如有要求);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的“报名地址”一栏。
3.资格审核。由各国有公司自行组织。资格审核结果于10月14日前由各国有公司负责反馈给报考人员,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有关事宜。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告知报名人员。平湖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开发部技术人员岗位、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现场管理及机电建造师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2倍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笔试
笔试由市国资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持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将在平湖财税(国资)网等网站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一天确认放弃面试的,将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国资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现场管理、质量监督、设备维保和检测工岗位的面试采用技能操作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技能操作面试成绩×60% +结构化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技能操作面试内容:
1.项目现场管理岗位:AutoCAD制图操作等;
2.质量监督:工程识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案例分析等;
3.设备维保:仪表操作、电气原器件图标等。
4.检测工:水质检验操作等。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总成绩在平湖财税(国资)网和市人才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体检由市国资局组织,招聘单位协助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考察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录用,并依次递补。
(七)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国资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平湖财税(国资)网和市人才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经审核确定录用后,由招聘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4.对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5.市国资局和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国有公司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市国资局、市人力社保局无关。
6.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国资局监管评价科(0573-85620847)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国资局、市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笔试、面试等事宜将在平湖财税(国资)网(www.phcs.gov.cn)和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平湖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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