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嘉兴市秀洲区卫生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
2017年嘉兴市秀洲区卫生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4:00。报名地点:温州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知楼报告厅。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嘉兴市秀洲区卫生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技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2017年1月嘉兴市秀洲区卫生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 招聘条件
(一) 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招聘职位工作;
3.年龄18-35周岁(1980年12月13日—1998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网上和其他形式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2017年1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4:00。
报名地点:温州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知楼报告厅。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嘉兴市秀洲区卫生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
5.《嘉兴市秀洲区卫生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3);
6.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职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招聘儿科、妇产科、医学影像、口腔、预防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等紧缺专业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1:2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临床医学专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按1:2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7年1月7日14:00—15: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等,则由面试考官以无记名投票形式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体检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拟聘用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www.xzqjwj.gov.cn)、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公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须与招聘职位条件要求一致。具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三)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四)应聘前未取得相应职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的,应在聘用后连续两次执(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跨度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到期后调整岗位;连续三次未取得执(职)业资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芮爱芳
联系电话:0573-82721485
监督电话:0573-8272193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3-82725509(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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