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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务员考试总成绩怎么算?什么情况会被记录诚信档案?

2017-03-28 14:34:50 字号: | | 【 打印 】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讯:2017浙江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2。
  省级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市以下各级机关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比例见各地公告。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并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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