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市卫计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年杭州市卫计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招聘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周五)至3月17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1611会议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度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白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有2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8年度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无违法或违纪行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身体健康;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部分紧缺岗位根据职称条件年龄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范围和具体条件详见《 2018年度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周五)至3月17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1611会议室。
4.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1) 《2018年度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2)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底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险办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清单(须盖社险办公章)。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5.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名单将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www. heda.hangzhou.gov.cn)”公布,不再另行告知。
6.其他说明:(1)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3月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2)本次报名均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名数和岗位需求数比例未达到3:1(紧缺岗位为2:1)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电话通知之日起2日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年龄、学历、专业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18年度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明确的为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折算。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相关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www. heda.hangzhou.gov.cn)”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www. heda.hangzhou.gov.cn)”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开发区卫计分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www. heda.hangzhou.gov.cn)”。
3.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4.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www. heda.hangzhou.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朱老师 0571-86878778
郭老师 0571-89898436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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