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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杭州市桐庐县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8-04-23 08:51:48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杭州市桐庐县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14名城区社区工作者,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8:40-12:0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桐庐县城云栖中路828号)。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桐庐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我县社区建设,选足配强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城区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甘于奉献,胜任社区工作。
  2.桐庐户籍或桐庐生源,户籍以2018年4月2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 未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要求在聘用后3年内考取,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证书,则聘用合同到期后不予续聘。
  4.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报考者须在报名日(2018年4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 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3年4月26日至2000年4月26日期间出生)。
  6.城区外在岗社区工作者报考需书面征得所在乡镇(街道)同意报考意见。
  7.具有适应招聘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计划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8:4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桐庐县城云栖中路828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同版近照2张;自行到桐庐人才网下载并如实、规范填写《桐庐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到指定地点报名。国外学历的,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有效报名人数不足各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 2018年5月3日,上午9:00—12:00。凭身份证到原报名地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持有助理、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实行笔试原始成绩分别加5分、8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5月5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书发放前,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作递补。
  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聘用前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关系。
  四、用工性质及待遇
  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社区工作岗位由所在街道调配。社区工作者工资、社保等待遇,依照县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它事项
  1.县人力社保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在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笔试成绩、面试名单、体检考察及聘用公示等名单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桐庐人才网(www.tlrc.com.cn)。
  4.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5.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4601080、64212801
  点击下载:1.2018年桐庐县招聘岗位计划.docx
  2.桐庐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桐庐县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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