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2018年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10月22日止 (上午8:00-11:30,下午1:45-4:45,周六周日除外)。报名地点: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一楼112办公室(和平镇镇前街296号)。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名额
1. 工程管理人员3名。
2. 工程审计人员2名。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户籍:长兴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5.学历:工程管理岗,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审计岗,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专业:工程管理岗: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工程审计岗:财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会计学、审计学;
7.其他要求:工程管理岗需要跑工地现场,建议男性,具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10月22日止 (上午8:00-11:30,下午1:45-4:45,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一楼112办公室(和平镇镇前街296号)
联系人:马丽丽
联系电话:0572-6094455
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详见附表1、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1)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10,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10,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3)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94455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和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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