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18年下半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拔款。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海天佛国、渔都港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毗邻国际大都市上海,是一所以航海类专业为龙头,船舶工程、港口物流、国际邮轮乘务专业(群)为主体,涉海特色鲜明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拥有舟山新城、岱山两个校区,占地约598亩,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学校设有航海工程学院、船舶工程学院、港口管理学院、海洋旅游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石油化工学院、东海教育学院、社科体艺部等8个教学单位。学院实施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开展多种海运培训项目。学院与国内外许多知名高校、航运公司和航运组织、相关产业界进行广泛合作和交流。
二、招聘计划
本次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舟山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舟山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不限;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zsrls.gov.cn。
(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www.zimc.cn。
其中,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3日16:15止。
(二)报名办法:报名者请将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zszimc@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过期不予受理报名。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网上通知。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贴有近期一寸彩照的《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完成,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详见附件1,其中体育专任教师的说课在户外场地进行。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说课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果岗位合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0:1,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说课)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教学科研岗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并以此作为排名依据。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按2门科目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考试工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说课)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说课)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95012,2095011,监督电话:0580-2095018。
附件1:国际海运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书》.doc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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