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绍兴市新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年绍兴市新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3日9时-10月22日17时。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新昌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栏查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国内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市内卫生卫计单位在编卫技人员报考按绍兴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计生单位卫技人员招聘调配工作的通知》(绍卫计发〔2015〕197号)文件执行。
(五)年龄18到35周岁(2001年10月13日至1983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特别说明的除外),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六)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对象为:从新昌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3日。
三、报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9年10月13日9时—10月22日17时。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0月13日9时—10月23日17时。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10月23日17时—10月25日17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缴费后,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1月6日9时—11月9日14时。
已缴费人员需从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时间及科目: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同意报考证明书必须在2019年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应聘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因应聘人员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新昌县调腔保护传承发展中心岗位专业能力测评成绩占70%、笔试总成绩占3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评成绩×70%+两科笔试总成绩÷2×30%);其他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两科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所注册的信息、在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恶意注册报名或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借用管理办法》(新委组〔2017〕106号)规定:县外新录用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县外。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对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范围、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八)本次招聘所需的专业目录请参考《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
政策咨询电话: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 0575-86023821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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