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淳安县医疗保障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调动交流及集中开展中层干部综合比选、竞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组通〔2019〕27号)和《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淳人社〔2018〕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县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县开展公开选调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1个:医保服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科长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县级机关部门、乡镇在编在职人员,其中乡镇在编人员必须满足服务年限;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组织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职位要求
公务员身份,中共党员;现任中层正职,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不予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8.报考职位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形的;
9.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一年度向外交流干部已超过3名的;教育、卫生系统干部按照现有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三、选调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组织考察、决定选调的方法程序进行选调。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其中:个人自荐报名须征得个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6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县医疗保障局1306办公室。
3.报名方式:①填写《县医疗保障局选调干部报名表》;②填写《报名人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本人签名;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聘任证书、任职文件、年度考核表,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报名时将上述材料现场交工作人员审核。报名登记表、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电子版通过党政网同步发送至县医疗保障局收发室。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名单。
职位有效报名比例一般不低于1:3;若低于1:3的,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再确定是否开考。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县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开展,重点了解报名人员对报考职位应具备的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核规则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每个职位根据综合面试得分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同步开展相关核查,防止“带病选调”。
(五)决定选调
综合干部面试和考察情况,由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2.被推荐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联系电话:64828830。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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