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丽水市缙云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0年缙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辅警队伍,充分发挥辅警的辅助作用。经研究决定,缙云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缙云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具体的招考对象、岗位、人数等详见《2020年缙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询(公告中“网上”即指该网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缙云县户籍(以2020年12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缙云生源;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12月24日至2002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五官端正、个体形象好,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部队退役士兵、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2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缙云县公安局大楼一楼接待室。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缙云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请考生自行到网上下载附件2并填写);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7、退伍军人或有驾驶证等特殊技能的人员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俯卧撑(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4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100分(标准为丽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达标标准),总分240分为合格分,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请于2021年1月19日上班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到缙云县公安局一楼接待厅领取笔试准考证(联系电话:3025197)。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辅导教材》、《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辅导题库》,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合成的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2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9名的按1:2确定,招考计划10名及以上的按1:1.5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体能测试、笔试合成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人民警察职位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期间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如遇在职辅警解除合同等情况,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近14天内有与境外入缙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对于招聘岗位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1.5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计划数在3-9名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名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违纪人员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公安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四)各科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也可关注“缙云公安”和“缙云县人力社保局”微信公众号,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六)本公告由缙云县公安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缙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纪检监察组 3312602
咨询电话:缙云县公安局政治处 3025197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27520
缙云县公安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3:个人健康申报表.doc
公告来源:http://www.jinyun.gov.cn/art/2020/12/17/art_1229425378_4343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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