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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宁波市公安局轨道分局招聘公告

2021-08-31 15:13:57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浙江宁波市公安局轨道分局招聘15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00-11月30日17:00;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时事政治、人文经济和书面表达等,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1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分局招聘15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轨道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轨道分局所属单位编外工作人员150名(勤务编外工作人员,基础防控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年龄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辅助工作、责任心强;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7、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文职编外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2、勤务编外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应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聘的;
 
  10、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00-11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将《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st301@163.com。
 
  联系电话:81989015、13805742009,邵老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或警务辅助人员。
 
  四、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已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加盖单位公章)、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7.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体能测评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2。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时事政治、人文经济和书面表达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试题由宁波市公安局轨道分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制卷,分判断题、填空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公文写作等,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大纲和考场规则见附件3、附件4。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轨道分局统一公布;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宁波人才网首页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于体测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1000米成绩确定名次。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5。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轨道分局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局轨道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全部文件
  附件1: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宁波市公安机关录用编外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doc
 
  附件3:《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试大纲.doc
 
  附件4:考试规则.doc
 
  附件5: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招聘体检标准.doc
 
  附件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7: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检表.doc
 
  文章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07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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