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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和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15 13:13:09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和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70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9月20日9:00—9月25日17:00。综合类、风控类及投资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0月21日上午9:00-11:00。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3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和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满足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六)与招聘(选调)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选调)企业及岗位要求
 
    本次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计划招聘(选调)共70名正式用工。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4名,面向市域范围公开选调8名。
 
    (一)招聘(选调)企业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鹿城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23年鹿城区区属国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二)报考面向退役士兵的,须为鹿城户籍(以2023年8月3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鹿城入伍的非鹿城籍退役士兵,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非全日制)。
 
    (三)选调对象须在温州市域范围内具有公务员、事业编制身份或国有企业正式员工身份。其中,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应自愿放弃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身份,上一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市域范围国有企业正式员工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四)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五)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招聘(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9月20日9:00—9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121.196.200.242:8200/),注册个人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选调)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报名人员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报名材料:
 
    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扫描件、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扫描件;以生源地户籍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扫描件。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选调岗位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及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属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如首次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在公开招聘制度实施之后的,应提供同级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盖章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审核表》;如首次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在公开招聘制度实施以前的,应根据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公开招干(招工)、军转安置、行政任命、人员商调等情况,相应提供有关部门核发(核准)的报到证、录用审批表、行政介绍信、任免文件、商调函等证明材料;属市域范围内国有企业在编在人员的,应提供所在区域国企正式员工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4)。
 
    ⑤区管及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须填写预报告表(附件5),未如实进行预报告者,取消资格。
 
    2.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鹿城公务网(网址:http://www.lucheng.gov.cn)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进行改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笔试准考证》
 
    时间:10月17日9:00—10月21日8:59,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10月21日上午9:00-11:00。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
 
    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1)综合类、风控类及投资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财务类、工程类等专技岗位笔试为综合卷,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合订为一个题本,分值占比为4:6。
 
    (3)白鹿传媒公司岗位除综合类岗位和财务类岗外,笔试为《新闻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各为100分。《新闻业务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该项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专业技能测试具体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笔试总成绩=新闻业务知识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
 
    3.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由鹿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综合评价工作,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中关于本人服役地区、立功受奖、学历、综合素质、部队处分等打分项目进行赋分得出结果,具体评价规则见附件6。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评价成绩×40%+笔试成绩×60%),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
 
    4.公开选调笔试:内容为现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及重要制度文件(笔试大纲见附件7),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者即列为拟面试对象。
 
    5.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选调)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开展工作。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对象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
 
    2.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
 
    根据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依次以笔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
 
    3.公开选调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
 
    (六)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企业或区财政局(区国资办)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该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拟聘用(选调)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调动)手续所需材料;公示期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形导致不能聘用,或通过公示可以聘用、但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对递补人员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并按程序进行公示。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书》。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及温州市各县(市、区)生源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二)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及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本次公开招聘公布的《考试纪律》执行。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区财政局(区国资办)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因各岗位招聘成本较高且流动性大,实行人才储备制度。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岗位除录用人员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取前两名报考人员列入人才备选库(分数相同者一并入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入选)。如在下一次公开招聘启动前,招聘单位确有急需相同岗位人才的情况,经区国资办审批后,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经体检、考核、公示后直接录用为正式用工人员。下一次公开招聘启动后,人才备选库自动清零。
 
    (八)咨询电话:区财政局(区国资办)0577-88359696;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77-88661033;区国有控股集团:0577-88350835;区国资经营集团:0577-88686880;区工业发展集团:0577-88181611;区城市发展集团:0577-88659189;区文旅传媒集团:0577-88801163,白鹿传媒公司:0577-88036681;区大承公司:0577-88831535。
 
    附件1:2023年鹿城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2023年鹿城区区属国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x
    附件5:区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加公开招考预报告表.docx
    附件6:退役士兵个人档案评分表.docx
    附件7:公开选调笔试大纲.docx
    附件8:专业目录.zip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lucheng.gov.cn/art/2023/9/14/art_1229254118_4195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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