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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行政法之行政许可

2013-06-21 00:22:05 字号: | | 【 打印 】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包括普通许可和特别许可。普通许可(如驾驶执照、排污许可)是行政机关确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活动的条件的许可方式。它是实践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许可。其适用于“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普通许可的功能是防止危险和保障安全,一般没有数量限制。特许是行政机关向背许可人授予某种特殊权利的许可方式,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被许可人某种权利。(如电信、公路、天然气、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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