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法律常识习题精选及解析(23)
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 )。?
A.支付赔偿金 B.返还财产 C.消除影响 D.恢复原状?
2.根据《食品安全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实施监督的部门分别为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B.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抽样检验时,不需购买样品 ?
C.名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
D.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实施免检 ?
3.某人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此期间,他依法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或实施哪些行为?( )?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担任国家机关的公务员?
C.担任某公办大学的普通教师?
D.言论、集会、出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4.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抵押的是( )。?
A.抵押人所有的机器?
B.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交通运输工具?
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
D.抵押人所有的房屋,但因没有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被暂时查封??
5.下列机构中,有权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 )。?
A.某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
B.某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C.某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D.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答案及解析
1.A【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5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所以正确答案为选项A。?
2.A【解析】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实施监督管理。选项B不需购买样品错误。选项C名人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所以正确答案为选项A。?
3.C【解析】《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教师法》第14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所以正确答案为选项C。
4.D【解析】本题要求选出“不能”用于抵押的一项。《担保法》第37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34条第5项、第36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所以正确答案为选项D。?
5.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这里所谓“较大的市”包括:省会市、经济特区所在的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由此可知,有权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选项D“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所以正确答案是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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