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法律常识习题精选及解析(14)
1.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 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 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 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 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2.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
A. 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 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 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D. 甲向其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3.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
A. 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
B. 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
C. 某甲借给革乙1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
D. 某甲在某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4.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能否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A. 可以对抗
B. 不得对抗
C. 如果合法、可以对抗
D. 在执行人无过失时可以对抗
5. 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比例的应按下列哪项办理?
A. 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B. 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C.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
D. 由合伙人按出资经例分配,如无出资比例,则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答案及解析:
1.C【解析】见《执行民法通则意见》第51条规定;"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quot;《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A【解析】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3.A【解析】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适合A的情况。
4.B【解析】见《合伙企业法》第38条。该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5.B【解析】见《合伙企业法》第32条第1款,共享利润和共担风险,是合伙关系的基本准则。而共担风险体现在分配上,就是共负亏损。因此,《合伙企业法》第32条第1款规定,合伙企业的利益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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