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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务员法律常识习题精选及解析(2)

2013-06-25 09:15:57 字号: | | 【 打印 】

    1.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2.2007 年 1 月 1 日,甲青年为结婚到乙家具店定作家具,约定价款 6000 元,10 天后交货付 款。1 月 11 日,甲到家具店付款 6000,家具店要给他送货,甲说因家中未装修完,不能将家具送去,需要暂放家具,后天再说。不料第二天乙家具店失火(雷电引起电线着火)甲要求家具店返还 6000 元,但乙家具店认为这是意外事故与他们无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于定作合同成立之日即 1 月 1 日起取得该家具的所有权
  B.由于家具还未实际交付给甲,故甲还未获得该家具的所有权
  C.甲已经取得该家具的所有权,但由于不实际控制该家具,故不承担家具灭失的风险
  D.甲无权要求乙返还 6000 元家具价款

  3. 徐某为了发财致富便使用红糖和淀粉加工生产了800箱假“板蓝根冲剂”,分8次售出,得赃款300000元,徐某的行为应构成(  )
  A.非法经营罪
  B.诈骗罪
  C.生产、销售假药罪
  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逾期不拆除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行政机关的这种做法属于下列哪个选项的行为?(   )
  A.行政处罚
  B.行政收费
  C.代执行
  D.直接强制

  5. 李某在某特区订工时被机器轧断手臂,就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据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李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企法规,他可以得到25个月的赔偿额。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
  A.直接依据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B.直接依据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C.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D.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浙江公务员网(ww.chinagwyw.org/zhejiang)答案及精解

  1. B 【解析】A项否定了法的阶级性。法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C 项否定了法的物质制约性。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这里所说的“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条件相关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地理环境、人口的增长及其密度等诸多方面,其中主要是统治阶级建立政治统治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法的物质制约性同法的阶级性相比较,则是更深层次的本质属性。它是法产生与存在的客观基础。D 项明显错误。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所作的科学揭示,表明了法与客观规律有着密切的联系,表明了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受客观规律支配的。B 项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的正确理解。

  2. D 【解析】 1月11日是约定的交付时间,甲在付清全款后家具的所有权和风险就已经转移给甲方,因为甲方原因致使家具店无法送货,因此家具店仅仅是代位保管家具,无偿保管人轻过失免责,家具灭失是由于雷电导致的,家具店无责任,因此由甲方自己承担家具灭失的风险,无权要求家具店返还货款。

  3. D【解析】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才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而本案中徐某的行为并没有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根据刑法第149条的规定徐某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4. C 【详解】代执行就是义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但由他人代为履行能够达到同样的目的的,由他人代为履行,并由义务人支付费用、承担后果的执行措施。学界以执行人是否可以亲自或请人代替法定义务人履行其义务为标准,将行政强制执行分为间接强制执行和直接强制执行两种。代执行就是间接强制执行的一种。本题相对人逾期不拆除严重影响防洪的工程设施,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

  5. B 《立法法》第81条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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