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生村官:2013衢州柯城区选聘45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浙江大学生村官:2013衢州柯城区选聘45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柯城区委组织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浙江大学生村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我区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45名。其中:面向部分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和部分省内本科院校择优选聘20名(如实际选聘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多余名额划入公开选聘计划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5名,根据中共党员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的要求,其中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岗位的(A岗)20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B岗)5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时,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若A岗核减选聘计划数的,将相应核减B岗的选聘计划数。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为部分211、985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和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学生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未录用人员可继续报名参加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柯城生源应届毕业生或柯城户籍(户籍登记日期需在2013年3月15日以前)往届毕业生(择优选聘未录用人员报名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四、选聘程序
(一)择优选聘
1.组织报名
时间:4月5日前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会同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宣讲大学生村官工作政策,在广泛发动基础上按照择优选聘计划和条件要求,组织学生自愿报名。
2.择优推荐
时间:4月5日至10日
相关高校根据报名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以1:1.5比例推荐初步人选。
3.资格审查
时间:4月20日
高校推荐初步人选到衢州中专确认应聘的县(市、区)。区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柯城的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面谈
时间:4月21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衢州中专参加面谈。面谈合格分数60分,面谈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数1: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谈,视作放弃。
5.体检、考核并确定人选
时间:4月25日前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时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拟择优选聘人员名单在柯城区人力资源社保网上公示(www.kcrlsb.com)。
面谈、体检合格人数未达到选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核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