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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考试:2013年丽水市选聘5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2013-06-13 00:07:52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浙江省委的统一部署,决定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全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00名。其中面向部分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和部分省内本科院校择优选聘22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80名。

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的具体选聘计划、条件见附表。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对象

1.择优选聘。

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11、985重点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和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学生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2.公开选聘。

具有丽水市范围内常住户籍(以2013年4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丽水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历届、应届毕业生。丽水学院应届毕业生不限生源。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A岗位要求中共党员;B岗位不限;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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