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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

2013-06-15 12:18:18 字号: | | 【 打印 】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每年应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较少的地方可适当降低比例,但录取数量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人员数的10%。这远远高于大学生“村官”享受加分政策后被录取为公务员的比例,加大了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的优惠力度,实际上是国家以更有利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方式兑现了加分承诺。

六项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 (简称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志愿者”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及纳入旗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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