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 > 考试政策 > 市级以下 > 正文

杭州市公务员考试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3-06-24 21:14:50 字号: | | 【 打印 】
    2011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1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报考人员专业资格按以下办法进行审查:
    一、招录机关按照2011年杭州市公务员招考计划明确的要求进行专业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专业要求才能报考。
    二、招考职位对所学专业有明确规定要求的,按照招考职位明确的专业进行审查。
    三、招考职位为专业大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专业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按照专业及研究方向进行审查,具体专业范围由招录机关明确并负责解释。
    四、大学专科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专业,由招录机关按照招考职位要求、参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的相近相关专业进行审查,并负责解释。

公务员教材中心:2014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火热销售中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