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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阳实行公务员岗位分类目标考核

2013-07-19 09:16:16 字号: | | 【 打印 】

  今年以来,浙江省富阳市在实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基础上,制定出台《富阳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市各单位所有在编在职的保留(享受)副科级待遇干部、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进行岗位分类目标考核,将一般干部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经济发展类、执法勤务类4类。


  每季度初,各单位分管领导根据年度总体工作安排,排出《公务员年度及季度工作任务分解表》,季度末再由分管领导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年底,根据各季度实绩评定结果,并综合“德能勤廉”情况,经一定比例折算后,即为干部岗位目标考核成绩。干部岗位目标考核成绩是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的直接依据,也是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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