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 3月11日起报名
宁波市教育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直)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教育局属单位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宁波市第二图书馆、宁波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是宁波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兼有高校图书馆和城市公共图书馆的综合功能,分类类别为纯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为大学园区内师生和全市人民开发文献信息资源,提供文献信息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
资格条件
固定资产管理
专业技术
1
负责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分馆)管理系统安装、配置、培训和维护等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图书馆自动化系统及电脑等各类终端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配置、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3月2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1)、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鄞州区钱湖南路928号,电话:0574-88121362,联系人:柴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教科网(http://www.nbedu.net.cn/)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劳动合同、相关证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http://rsc.nbedu.net.cn/)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登陆宁波教育人事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局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3月30日上午9时,笔试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教育人事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教育人事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87183384(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符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3361
附件:宁波市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