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公告
因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鄞州区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考试录用教师100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专业)、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2010届和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殊教育学校可放宽至专科),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 年龄放宽到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还须取得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 8月31日),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2、职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专业相近职位);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育局确定,详见附件2。
3、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
4、报考人员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5、户籍以报名工作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招聘条件及范围:
(1)一般职位:
普高、实验中学职位要求鄞州(含东钱湖、梅墟,下同)、江东、海曙、江北四区生源或户籍(即高校入学前户籍在上述四区,或现户籍在上述四区,不含在上述四区高校就学落户的,下同)的师范类毕业生;
职教基础学科职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要求鄞州生源或户籍的师范类毕业生和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 学、西南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含行知学院等)、杭州师范大学(含钱江学 院等)的非师范毕业生;
职教部分职位(国际贸易、金融、经济学、财会)要求鄞州生源或户籍的毕业生;
职教相对紧缺专业职位(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社区教育、电子商务、国际商务)放宽至鄞州、江东、海曙、江北四区生源或户籍的毕业生;
职教紧缺专业职位(园林园艺、旅游、机械数控、电工电子、动漫、物流、轻轨供电、轻轨运营管理、汽修、模具、工业产品设计、报关、保险、证券、服务外包)不限生源、户籍;
特殊教育专业职位放宽至浙江生源或户籍的毕业生;
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毕业生报考体育职位,不限生源、户籍。
(2)特殊职位:
报考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师范类毕业生,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②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至少取得一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至少取得一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其中符合②、③、④条件的考生,不限生源和户籍。
符合上述特殊职位条件的毕业生也可报考专业对口的一般职位,并需参加相应的初试、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3日—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鄞州区教育局会议室(鄞州中心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行政楼A楼南楼,可乘坐公交902、633、627、623、526、359、107、108、109、103、101、177、166至鄞州区政府站或华茂外国语学校站下车)。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2010届毕业生、已有毕业证书的硕、博士研究生要求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提供毕业证书、认证书或相关证明)、生源证明(高校入学前户口簿)或现户口簿(复印件是户主及本人页)(户籍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 及复印件。如有普通话、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其他荣誉证书的,也可提供。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所学校1个职位。
报名结束后,统计各职位报名人数。一般职位招考指标数为3名及以上的,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2:1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一般职位招考指标数为2名及以下的,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特殊职位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不足2:1的,则酌情 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具体由教育部门通知考生本人。
如出现招聘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人事、教育部门将及时予以公布。
四、初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初试。初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学校具体实施,初试采取试教或说课的形式,百分制,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报考者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初试,具体时间由招聘学校通知。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职位按招考指标数1:6比例(不足1:6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对象,特殊职位按招考指标数1:3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直接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初试结束后,统计进入笔试人数。初试成绩和一般职位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前3天在鄞州人事编制网(www.nbyzrs.gov.cn)和鄞州教育网(www.yzjy.gov.cn)公布。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百分制。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1月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人事编制网通知公告栏、鄞州教育网查询成绩。
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1:3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无技能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确定面试对象,指标数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指标数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 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天内,在鄞州人事编制网和鄞州教育网公布。
六、技能测试
部分职教教师职位(模具、工业产品设计、电工电子、轻轨供电、机械数控、动漫、金融、汽修、园林园艺)以及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职位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实际操作的形式,百分制。
七、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合成总成绩。一般职位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其中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和面 试成绩40%合成总成绩。特殊职位按面试成绩100%合成总成绩,其中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按技能测试成绩20%和面试成绩80%合成总成绩。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或无技能测试的,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 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后,区人事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十、公示、录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 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区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再聘用。
录用工作设咨询电话:
87525740(鄞州区教育局)
87525419(鄞州区人事局)
监督电话:87525417、96178。
附件:1、2011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需求表 2、招聘职位及报考专业要求 3、2011学年鄞州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报名材料清单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考试录用教师100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专业)、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2010届和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殊教育学校可放宽至专科),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 年龄放宽到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还须取得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 8月31日),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2、职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专业相近职位);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育局确定,详见附件2。
3、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
4、报考人员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5、户籍以报名工作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招聘条件及范围:
(1)一般职位:
普高、实验中学职位要求鄞州(含东钱湖、梅墟,下同)、江东、海曙、江北四区生源或户籍(即高校入学前户籍在上述四区,或现户籍在上述四区,不含在上述四区高校就学落户的,下同)的师范类毕业生;
职教基础学科职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要求鄞州生源或户籍的师范类毕业生和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 学、西南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含行知学院等)、杭州师范大学(含钱江学 院等)的非师范毕业生;
职教部分职位(国际贸易、金融、经济学、财会)要求鄞州生源或户籍的毕业生;
职教相对紧缺专业职位(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社区教育、电子商务、国际商务)放宽至鄞州、江东、海曙、江北四区生源或户籍的毕业生;
职教紧缺专业职位(园林园艺、旅游、机械数控、电工电子、动漫、物流、轻轨供电、轻轨运营管理、汽修、模具、工业产品设计、报关、保险、证券、服务外包)不限生源、户籍;
特殊教育专业职位放宽至浙江生源或户籍的毕业生;
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毕业生报考体育职位,不限生源、户籍。
(2)特殊职位:
报考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师范类毕业生,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②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至少取得一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至少取得一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其中符合②、③、④条件的考生,不限生源和户籍。
符合上述特殊职位条件的毕业生也可报考专业对口的一般职位,并需参加相应的初试、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3日—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鄞州区教育局会议室(鄞州中心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行政楼A楼南楼,可乘坐公交902、633、627、623、526、359、107、108、109、103、101、177、166至鄞州区政府站或华茂外国语学校站下车)。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2010届毕业生、已有毕业证书的硕、博士研究生要求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提供毕业证书、认证书或相关证明)、生源证明(高校入学前户口簿)或现户口簿(复印件是户主及本人页)(户籍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 及复印件。如有普通话、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其他荣誉证书的,也可提供。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所学校1个职位。
报名结束后,统计各职位报名人数。一般职位招考指标数为3名及以上的,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2:1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一般职位招考指标数为2名及以下的,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特殊职位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不足2:1的,则酌情 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具体由教育部门通知考生本人。
如出现招聘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人事、教育部门将及时予以公布。
四、初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初试。初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学校具体实施,初试采取试教或说课的形式,百分制,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报考者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初试,具体时间由招聘学校通知。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职位按招考指标数1:6比例(不足1:6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对象,特殊职位按招考指标数1:3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直接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初试结束后,统计进入笔试人数。初试成绩和一般职位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前3天在鄞州人事编制网(www.nbyzrs.gov.cn)和鄞州教育网(www.yzjy.gov.cn)公布。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百分制。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1月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人事编制网通知公告栏、鄞州教育网查询成绩。
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1:3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无技能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确定面试对象,指标数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指标数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 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天内,在鄞州人事编制网和鄞州教育网公布。
六、技能测试
部分职教教师职位(模具、工业产品设计、电工电子、轻轨供电、机械数控、动漫、金融、汽修、园林园艺)以及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职位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实际操作的形式,百分制。
七、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合成总成绩。一般职位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其中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和面 试成绩40%合成总成绩。特殊职位按面试成绩100%合成总成绩,其中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按技能测试成绩20%和面试成绩80%合成总成绩。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或无技能测试的,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 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后,区人事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十、公示、录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 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区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再聘用。
录用工作设咨询电话:
87525740(鄞州区教育局)
87525419(鄞州区人事局)
监督电话:87525417、96178。
附件:1、2011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需求表 2、招聘职位及报考专业要求 3、2011学年鄞州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报名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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