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招聘 范围 基本条件 学历及 专业要求 速录员1 2名 (男性) 杭州市区户籍(含萧山、余杭) 1、年龄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或法律专业。 速录员2 2名 (女性)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8-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楼大厅(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公交K404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站,K80路“富春路候潮路口”站附近
3、报名方式:本人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核。
4、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5、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于11月24、25日到“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下载准考证。考生根据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综合基础知识》考试。
三、考试
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先进行《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并根据《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人员。
笔试总成绩中《综合基础知识》占80%、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占20%。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不足60分(满分为100分)的不予录用。
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要求执行。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形,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和本单位内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期间的有关信息可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www.hzcourt.cn/rsxx/gggs)查询。
联系电话:87393340、87393344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