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拱墅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2名(财政管理岗位和计算机管理岗位各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条件:
1、财政管理岗位,性别不限,浙江省常住户口,28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计算机管理岗位,性别不限,要求浙江省常住户口,28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机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或“211”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方式与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与地点。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地点在杭州市拱墅财政局609办公室(杭州市拱墅区霞湾巷杭办大厦2号楼)。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考人员需持报名表(样张附后,可从拱墅人才网下载,)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合格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4、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比例的,酌情调整、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并在拱墅人才网上进行公告。
三、笔试
笔试考一科:综合基础知识(含材料作文)。时间为2010年11月20日半天,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2010年11月26日左右在拱墅人才网上公布。以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拱墅区人事局进行。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面试
12月1日左右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合岗位特点,突出“干什么、考什么”要求,注重对应聘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执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测试了解。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考察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通过走访调研、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考察个人基本条件、群众评价等综合情况。
七、讨论决定
12月上旬,拱墅区财政局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区人事局审核备案。
八、任前公示
讨论决定后,对拟录用任人选在拱墅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
九、任职试用
公示结束后,公示对象无问题,或有举报但经调查后其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区人事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1、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联系电话:0571-88355315(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办公室)
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区人事局、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报名表(下载)
杭州市拱墅区人事局、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