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委下属事业单位市价格认证中心的发展需要,以及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的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专业及资格条件等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考录用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报名方法等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报名,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户籍、身份、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3日。
报名地点:市海曙区联丰路91号207室
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87158762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完成。
资格审查须带的证件: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题为专业类,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能力等,满分100分。设置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个程序。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考职位指标计划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知识面和反应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60分及以上者进入考核。
(四)考核、体检并决定录用。笔试和面试综合排名第一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合格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考核或体检未能通过,则第2名列入考核体检,以此顺延。考核与体检情况提交党工委研究,并决定拟录用人选。
(五)公示、录用。拟录用名单将在人事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七天。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到人事局办理正式核准手续。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单位 录用专业 拟录用 人数 所需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范围 备注 市价格 认证 中心 经济类 1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注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2年以上;从事价格鉴证工作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海曙、江东、江北区户口 自收自支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