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温岭市事业单位招聘96人 10月22日报名
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温岭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2年10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温岭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
3、父母双方(含一方)具有温岭常住户口的人员;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
4、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研究生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2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市人才市场(太平街道东辉北路53号)。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形式,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的提供本人户口簿;非温岭生源考生且本人户口已迁出温岭,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其他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两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村(社区)工作的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大学生“村官”均可报考。一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专业),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计划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每位考生需缴纳考务费80元。
报名表(见附件3)请考生在温岭人才网(网址:http://www.wlrcw.com/)上下载,认真如实填写完整并打印,凭打印报名表到市人才市场现场报名(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报名者请于2012年10月30日—11月2日登录温岭人才网,点击“201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总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笔试时间为11月4日。根据各招聘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又相同,则《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0.5+面试成绩×0.5。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择岗。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221945、86113607、86215748。
附件:(点击下载)
1、温岭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温岭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
3、温岭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