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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09-18 02:55:54 字号: | | 【 打印 】
温州市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温政发[2002]60号)文件精神,于2002年底由原机械、电子、化工、一轻、二轻和纺织等六大工业总公司合并组建。管理六大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和资产管理工作,并做好托管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部署、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1名文秘和1名管理会计工作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良好,有工作责任感、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 具体要求 户籍 备注 董事会 文秘 1 1975年1月1日 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 及以上 专业 不限 具有三年以上 工作经历,有 较强的文字表 达能力和计算 机应用能力 温州市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工作经历不作要求 管理会计 1 1975年1月1日 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 及以上 会计 具有三年以上 工作经历,有 较强的财务分 析能力

三、考录办法
l、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试形式: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其中笔试内容占总成绩的30%;面试内容占总成绩的40%;技能内容占总成绩的30%。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技能主要考察从事文秘工作应具备的技能或会计事务操作技能。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取前8名(同分者一并入围,下同)参加面试和技能考试,若总成绩不足60分(百分制)的不予录取。
4、根据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名次依次递补。
5、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文秘岗位试用期满年薪伍万元,管理会计岗位试用期满年薪肆万伍仟元。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按名次依次递补。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6月28日——2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温州市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黎明西路机械大厦916室;联系电话:0577—88812583、88841360;联系人:戚女士。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
①本人手工填写的《温州市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②交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提供三年工作经历及以上的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其他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下载附件:招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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