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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五管齐下”力求事业单位招录更“阳光”

2013-09-19 02:57:06 字号: | | 【 打印 】

  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社会公开招聘以来各地涌现出的各类问题,近日,江北区出台了《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五管齐下,重拳出击,全方位堵截招录漏洞,确保阳光招录不留死角。


  一是内部公示,增强招录工作的透明性。实行招录方案内部公示制,规定招录方案要经用人单位班子领导集体讨论,并在本部门公示不少于3天的时间,公示后无异议的,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此举从源头把关,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招聘条件从实际出发。


  二是细化规定,增强招录工作的公平性。对学历、年龄、任职经历等条件要求进行细化,总体上有放有收。学历要求放宽到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要求放宽到面向全市招聘。同时严格了专业设置,要求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设置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按大类设置的原则为主,个别专业性强的岗位除专业为唯一的外,应明确两个以上具体专业名称,确保专业设置的合理。


  三是扩充考官库,增强招录工作的科学性。聘请区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力资源领域专家学者扩充到区面试考官库,使考官队伍更具社会性和专业性。同时,每个面试组参加打分的用人单位考官减少到1人,在合乎面试工作实际需求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限制了人情分影响。


  四是严控流程,增强招录工作的规范性。细化面试考官名单、面试单位顺序、考生面试顺序等抽签工作操作规程。在考生顺序、考官分组双层抽签、前三位考生统一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等传统做法的基础上,加入了面试单位顺序抽签、考生以报考主管部门为单位抽签等新举措,进一步保证公正面试。


  五是强化监管,增强招录工作的严肃性。强化纪委监督作用,凸显阳光含义,要求招聘工作的方案制订、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各环节都在纪委部门监督之下进行。同时加大了纪委委派的监督员权力,如面试时监督员若发现评分异常,有权提出暂停面试建议,提请主考官商议处理,必要时可提出更换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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