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保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4人 10月10日起报名
浙江省环保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环保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环保厅直属2家事业单位。
(一)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国和浙江省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技术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技术指导、标准制定、重大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监测和核安全国际合作等工作,承担浙江省辐射质量监测、评价以及伴有电离、电磁等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二)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环保政策、法规、标准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和流域综合整治、污染控制与防治实用技术、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等方面研究,国际环保技术引进与合作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8个岗位共14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补充说明
1、关于专业。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2、关于工作经历。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9:00-10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0月10日-10月17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8日24:00在同一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2年11月1日—11月3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地点:2012年11月4日(全天),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可在2012年11月中旬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按下列办法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人数为2人以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为1人的,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5人的,则均按1:3的比例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招聘单位安排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3、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epb.gov.cn/,公示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环保厅(人事处):0571-28172917;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可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306号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电话:0571-28860830
传真:0571-28869200
2、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通讯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996605
传真:0571-87995936
附件:浙江省环保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