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招聘1人 10月10日起报名
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中心系浙江省水利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其主要职责为:开展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水利新产品鉴定的材料申报和初审工作,开展水利先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承担水利科技推广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承担省农技推广水利分中心的日常工作,推广农村水利技术,组织开展农技推广项目的申报、管理、考核与绩效评价;负责浙江水利科技服务网的建设与管理;承担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浙江示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等。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财务审计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要求;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6日之后出生);
3、审计、会计、财务管理或财政学等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二)补充说明
1、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关于工作经历。对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就读研究生前后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9:00— 10月16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0月10日-10月17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10月10日9:00-10月18日24:00,在同一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2年11月1日—11月3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
1、笔试
笔试地点:杭州市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及科目:2012年11月4日。
上午0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可在2012年11月中旬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考单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届时将在指定网站通知,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资格复审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入围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开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
招聘过程及结果相关信息仅在浙江水利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0571-87826528;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216339(人事科)
电子邮箱:wyq@zjwater.gov.cn
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中心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