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绍兴市直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48人 10月21日起报名
绍兴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度第三批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度第三批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绍兴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度第三批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有关要求等详见《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身体健康;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
时间:2012年10月21日(周日)9:00—15:00。
地点:绍兴人才市场(市区胜利东路285号人才大楼一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2张,同时缴纳考务费。
2.笔试
时间:2012年11月4日,地点见准考证。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6:00—17:30《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只考《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岗位,两科各占50%计入笔试成绩。加试《专业知识》的岗位,按照《综合基础知识》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专业知识》40%计入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
时间:2012年11月24日,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答所有题目。面试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考察。
5.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绍兴人才网、绍兴人才大楼公告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资料,报考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到2012年10月20日止;
3.有区域户籍限制的岗位,以2012年10月20日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原则上不开考。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允许按2:1比例开考,其余应核减招聘指标;
6.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7.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证书报名;
8.持农业户口的报考人员,聘用前须将农业户籍转为非农户籍;
9.若有变动以报名现场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85099812。
附件:《绍兴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