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事局关于2010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经平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共有47个岗位,具体职位见《平阳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职位需求一览表》(附件)。
二、引进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从2010年6月1日开始至2010年6月30日。报名者需填写《平阳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请登陆平阳人才网下载http://www.pyxrc.com),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复印件和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寄(发)至引进单位。
2、引进办法。引进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将进行初选并按一定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后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经体检、考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高学历、高职称、“211工程”高等院校毕业生、有科研成果和主持过重大工程的人才优先录用。引进的人员属编制内正式人员,最低服务期年限为三年。
三、优惠政策
正式引进的人员,享受住房优惠、人才津贴等优惠政策。
1、县政府将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人才公寓,人才公寓以“先租后售”的形式供应,在平阳服务满8年后按当时购置成本价供其购买,未享受人才公寓租住的,政府给予异地安置补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每年分别补贴10000元、6000元;
2、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接收单位相关条件的可调入平阳工作;
3、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原在重点学校就读的,可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学校就读;
4、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每月分别享有500元、300元生活津贴,并且政府每年安排部分人员到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学习,有科研项目的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具体有关优惠政策见《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若干规定(试行)》(平政办〔2010〕33号)。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事局负责解释。如想进一步了解平阳,请登录http://www.wzpy.cn/
咨询电话:0577—23660813
联系人:林建
平阳县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