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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0月8日起报名

2013-09-29 02:31:42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丽水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拟在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招商引资员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选调单位

选调岗位

岗位类别

选调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所需专业要求

备注

丽水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

招商引资员(驻江苏昆山招商办事处)

管理

1

大学本科

及以上

工学类、经济学类

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选调条件


  应选人员除具备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二)丽水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三)达到当地人事部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截至时间2012年10月8日);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调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持《2012年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2012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周末除外)到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名(报名地点: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2001室;联系电话:0578-2990058,2600058)。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以撰写文章的形式进行,笔试采用100分制。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注重对应试者能力水平、业务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面试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均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选调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人事调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销选调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名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8—2990058,2600058


  附件: 2012年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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