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常见问题答疑
2013年浙江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体能测评名单也在陆续发布中,近日很多考生就体能测评提出了疑问,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zhejiang)了解到,对于体能测评部分考生还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就体能测评常见的问题作出答疑。
1、哪些人需要参加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体能测评的标准是什么?
体能测评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即30岁(含)以下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米;31岁(含)以上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3“4、1000米跑≤4'35”、纵跳摸高≥2.65米;30岁(含)以下女性: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纵跳摸高≥2.3米;31岁(含)以上女性:10米×4往返跑≤14“4、800米跑≤4'30”、纵跳摸高≥2.3米。
4、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根据人力社保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5、是否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
6、进入体能测评的比例是多
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
7、乡镇(街道)机关招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如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人员?
面试前,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4确定参加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在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8、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是什么?
军事技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自动步枪5发射击、立定跳远三个项目,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评分标准见《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9、体能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
体能测评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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