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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选调30人 9月14日起报名

2013-12-06 15:03:43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龙湾区14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报考事业单位选调的,须为选调范围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且工作满一年;报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选调的,须为选调范围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且录用为公务员满3年(含试用期,截止到2012年9月15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选调单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2《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选调)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9月14日—2012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高新大道166号,龙湾中学斜对面),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初次参加工作证明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报考公务员选调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表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的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


  3、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4,报名表内容如实填写至报名之日,经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公务员选调的还需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5、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6、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执行。


  7、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或不开考,对取消招聘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在2天内改报其他单位。


  8、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为《申论》一门,满分为100分。


  4、报考龙湾区文化馆舞蹈专业岗位的,除参加《申论》考试外,还需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舞蹈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为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素质、舞蹈感知能力及艺术表现力等知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申论》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六、确定入围人员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报考龙湾区文化馆舞蹈专业岗位的,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依次替补。


  2、同一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选调计划数的,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


  七、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八、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九、注意事项


  1、 整个选调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龙湾人力资源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2、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86966698


  附件:


  1.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


  2.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


  3.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4.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5.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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