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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举办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4-08-20 10:21:38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举办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为提升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公共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培训班2期。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zhejiang)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举办培训班,帮助新聘用工作人员了解和把握事业单位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尽快熟悉和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与技能,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适应工作需要。
  二、培训对象
  2013-2014年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被省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聘用的在编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事业单位改革及发展趋势;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素质、能力和心态;
  (三)国内外形势热点分析;
  (四)公文写作处理实务;
  (五)公共政策与公共服务;
  (六)公务礼仪与职业素养;
  (七)幸福指数解读与心理压力管理;
  (八)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和道德素养。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第1期9月17—23日(不含双休日),第2期10月下旬,每期培训时间为5天。
  培训地点:余杭塘路69号省委党校老校区内。
  报到时间和地点在开班前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对象的选派工作,确保参训对象的培训时间。
  (一)报名。请填写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5日前同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
  (二)考核。根据培训期间学员的到课率和提交作业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省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培训班”结业证书。参加培训的人员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可将学习情况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登记。
  (三)费用。培训费用由财政专项经费列支,单位和个人不需支付其他费用。如需住宿,请提前与省人事培教中心联系,代为预订房间,费用自理。
  联 系 人:谢吟  王哲
  联系电话:0571-88394280
  传    真:0571-88394280
  电子邮箱:zjrspjzx@163.com
  浙江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
  附件: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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