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永康市考录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通知
2013年永康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入围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考生:
根据《2013年永康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人民警察职位需经体能测评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所有职位的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和查询体能测评结果、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仅限人民警察职位)
1、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5月8日;地点:永康四中。
2、请考生于5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到永康市公安局(丽州北路1号)6楼605室交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体能测评准考证。
3、请考生于5月14日下午15时后登录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khrss.gov.cn)和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分别查询体能测评结果、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4、考生凭体能测评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二、资格复审(所有职位入围面试人员)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13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永康市劳动大楼(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五楼)。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可不携带)、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可不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永康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由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统一提供);
④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于2013年5月18日或5月19参加面试,有关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资格复审现场发放的《面试通知》。
附:2013年永康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体(技)能测评人员 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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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入围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考生:
根据《2013年永康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人民警察职位需经体能测评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所有职位的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和查询体能测评结果、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仅限人民警察职位)
1、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5月8日;地点:永康四中。
2、请考生于5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到永康市公安局(丽州北路1号)6楼605室交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体能测评准考证。
3、请考生于5月14日下午15时后登录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khrss.gov.cn)和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分别查询体能测评结果、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4、考生凭体能测评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二、资格复审(所有职位入围面试人员)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13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永康市劳动大楼(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五楼)。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可不携带)、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可不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永康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由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统一提供);
④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于2013年5月18日或5月19参加面试,有关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资格复审现场发放的《面试通知》。
附:2013年永康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体(技)能测评人员 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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