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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招聘7人 5月20日前报名

2013-07-07 17:15:44 字号: | | 【 打印 】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7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可视报名情况谢绝其他人员应聘,或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20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87053193@163.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应聘经济学研究、历史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法学研究及政治类学术期刊编辑等岗位的人员同时递交一篇公开发表并能反映个人科研水平的代表作。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低于该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通过资格初审者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经济学研究、历史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法学研究及政治类学术期刊编辑等岗位的考试采用测评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作品测评、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每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30%、30%和40%。


  (1)作品测评。


  每个岗位聘请3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测评小组,对应聘者提供的作品进行审阅并评价打分。作品测评分为三位专家评分的平均分,作品测评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测评后,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到低,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入围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具体安排于5月  30日后在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上公布。


  (2)笔试和面试。


  初定于6月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网上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驾驶技能工勤岗位的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资格复审


  笔试前,对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所有应聘者应携带报名表(帖照片)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2)笔试


  初定于6月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电子邮件和联系电话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考测应聘者的交通安全理论和驾驶技术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驾驶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名单。


  (3)驾驶技能操作考试


  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主要考测应聘者的驾驶技能操作水平和车辆管理、维护能力。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http//www.zjss.com.cn,干部人事/诚聘英才);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纪检员):0571-87053187。


  2、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0571-87059412、13858032353(李老师) 专业技术岗位


  0571-87056080、13605701585(韩老师)工勤岗位


  附件:


  1、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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