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申论范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应对问题和挑战,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我们要趋利避害,乘势而上,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推进社会保障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重点方面:
(一)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社会保障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一种制度,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证。多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还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立法层次不高等问题。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本届全国人大已将社会保险法列入2007年的立法计划,目前已进入草案修改论证阶段。此外,还要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规,制定社会救助法、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和企业年金条例等法律法规。需要强调的是,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关键在于强化执法。有法不依等于无法。现在,社会保障执法中处罚力度太弱,在一些地方违法者众,最后成了法不责众。因此,必须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者,加大违法成本,起到警示作用。还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和职工自觉守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社会保险法是当前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最重要、最紧迫的一部法律,关系到怎样确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二)完善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实现社会保障的定型化、规范化、法制化,必须完善运行机制。我提出以下几个方面,请大家进行讨论。
一是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效机制。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方针,其实质就是合理划分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实现基金的部分积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做资金储备。目前,全国只有11个省(区、市)在开展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尽快完善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建立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至关重要的是做到有奖有罚,鼓励缴费,惩罚欠费,形成一种行之有效的机制。一方面,要建立缴费激励机制。完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待遇与缴费挂钩的办法,鼓励各类从业人员多工作、多参保、多得待遇,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和增加基金收入。另一方面,要建立欠费惩罚机制。依法采取严厉手段和措施,把所有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征缴范围,防止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流失,做到应收尽收。
三是建立社会保障责任分担机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级的财政体制,各级政府如何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障责任,牵涉到中央和地方社会保障的事权划分问题。这一问题又与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相联系,需要尽快理顺。全国现在已经有11个省(区、市)实现了省级统筹,有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省级统筹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将确保发放的责任集中到省级,地县两级不为此承担责任。所谓省级统筹,就是在全省范围内要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标准,统一调剂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其核心是通过建立省级基金预算制度,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各地要把实现省级统筹,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
四是建立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物价变动等情况,考虑基金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和提高养老金水平,建立起一个公式和参照指数,自动生成科学合理的调整标准。还要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工作,使两者养老金水平差距保持在比较合理的范围内。
(三)强化政府社会保障责任。社会保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除了加强制度建设外,还体现在资金投入、基金监管、管理服务等方面。
一是加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国家财政承担最后责任的一种制度安排,各级财政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是建立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这些年来,各级政府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不断提高政府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所占的比重。这个趋势不会改变。
二是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命钱,是高压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规使用,更不准挤占挪用。近几年,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快速增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基金安全程度逐步提高,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仍然有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管理运作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甚至挤占挪用基金。要切实做到严格落实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健全制约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要抓紧制定基金管理、监督方面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发挥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在社会保险基金中,对于已经做实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能否做到保值增值,关系到未来的支付能力。要在科学评估、避免风险、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保值增值。
三是继续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步伐。随着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扩大和管理服务对象的增多,经办和管理服务的任务越来越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纠正重制度轻落实、重政策轻管理、重资金轻服务的问题,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一方面要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金保工程”,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好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社会保障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另一方面抓社会保障经办能力建设。核心是推进社会保障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对社会保障对象“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改善管理服务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社会保障战略问题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的理论研究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但是和客观现实的需要相比处于很不适应的状态。这就导致社会保障规划和制度设计缺乏系统性,政策缺乏衔接,责任不够清晰,在一些重大问题上难以取得共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要在认真分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条件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加强社会保障宏观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对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总体设计和系统规划,明确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主要任务和保障条件,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推动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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