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 > 申论辅导 > 申论热点 > 正文

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日积月累之: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2013-08-18 00:10:38 字号: | | 【 打印 】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学习交流QQ群:217534045 免费申论批改群: 196228131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146762834 每日一练 每日热点 每日招聘 每日真题 每日讲解 每日模考

  “四五”普法规划把每年的12月4日,即现行宪法实施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开展全民学法用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是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这一主题鲜明地把法制宣传与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在一起,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时代脉搏、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回望过去的五年,我们欣喜地看到,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公民的宪法观念、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以及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都有了进一步提高。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一个宏伟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民主法治建设不可或缺。

  在现代社会中,文明秩序的构建需要法治精神的推动,和谐社会要建立在法治社会的基础上。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宪法和法律意识的提高。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尤其要注重发挥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核心作用。宪法是依法治国的首要依据,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法治国。因此,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法制环境,意义重大。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实践证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保障社会成员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提高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保证社会的安定有序。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做好普法工作写入了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建议,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到了十分突出的位置。从明年开始,“五五”普法将与“十一五”规划同步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承担着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加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继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政府主导的、适应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要发挥政府机关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也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利用社会各种资源,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让我们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推动全社会学习宪法、贯彻宪法、遵守宪法活动的不断深入,为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相关推荐:

浙江人事考试网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网 浙江公务员考试辅导资料  浙江公务员考试历年真题

2013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 2012浙江政法干警成绩查询 浙江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信息交流平台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