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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时评:别让碾轧“意外”践踏了生命尊严

2013-08-05 08:08:24 字号: | | 【 打印 】

  生命权是最高的人权,是最基本的公平正义,也是法律保护的基准线


  “一起发生在河南中牟,另一起发生在湖北巴东,一个因不满土地被占用,另一个不满财产补偿,一人死于铲车之下,另一人则被水泥罐车碾轧致死。相隔仅3天,接连发生的这两起事件让人触目惊心。”央视《新闻1+1》4月1日播出的《制止农田里的“强拆”》,再次让我们直面这两起悲剧背后的沉重话题,并思考碾轧事件中的生命尊严和社会正义。


  据报道,巴东肇事司机谭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而中牟碾轧事件中,此前有报道称死者家属与肇事方弘亿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2日,肇事司机王某被批捕,当地公安机关展开进一步深入调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相关报道见今日8版)。事件性质如何界定,生命能否得到尊重,期待相关部门能够给出一个公正客观的处理结果。


  然而,两起“碾轧”的导火线,都与土地有关,与农民维权有关,肇事司机又都受雇于施工、执行企业。这样的个体悲剧,便很难让公众简单地归结为司机的“意外”。在证据与事实尚未全面公布之前,公众难免揣测:一辆速度并不快的铲车,开到了死者的承包地上,在争执与纠缠中发生了血腥惨剧,司机有没有受到指使?中牟宋合义事件发生20多小时之后,先是中牟县认证微博发布称“意外事故”,后涉事企业负责人强调死者酗酒,如今警方又认定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以及死者家属与涉事方弘亿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让人们更多了不少担心:虽说核实事件细节需要时间,但官方“意外”的判断是否给得太草率?是否有偏袒涉事企业之嫌?退一步说,就算真的纯属“意外”,三天两起的“意外”,以及此前也曾在其他地方发生过的维权农民死在自家土地上的流血事件,其间的原因难道不值得深思追究?


  事实上,公众对碾轧事件的关注,不仅在于事件本身的残酷,对死者的同情,更重要的,还包括对土地征用合法性、相关赔偿合理性的质疑。事件背后有无利益驱动?涉事企业的责任在哪里?民事赔偿可以存而不论,但行政层面,我们应当追问:征地是否具有合法手续?在基本农田建设酒店等永久建筑是否合法?如果存在问题,那么当初又是谁来审批,如今又该谁来担责?这样的征地背后是否潜藏有其他渎职腐败?查清这些问题,让责任链上的每一个人都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远比强调死者体内的酒精含量重要得多,也更有助于杜绝此类碾轧悲剧——在法律上,农民在自家土地上醉酒没有任何过错,与加害行为之间也没有多少逻辑关联,不能成为克减犯罪责任的理由。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首要的就是在个案当中,尽最大努力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侵犯。因为生命权是最高的人权,是最基本的公平正义,也是法律保护的基准线。当前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法治思维与底线思维相统一,准确预判法治风险,敬畏生命、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保护失地农民利益,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这是法治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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