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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务员行测两大数字推理题型技巧总结

2013-08-17 08:08:59 字号: | | 【 打印 】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w.com.cn/)在近几年浙江公务员行测考试中发现,与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其他多省同天考试相比,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在题目设置方面具有其独特之处。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对数字推理的考查,除数列形式的数字推理外,还有在其他省市中极少出现的图形形式数字推理。


  由于数字推理的考查核心包括数字敏感度与对数字运算关系的把握能力,属于最基础的分析能力,因此该部分试题的题量一直保持在10道左右,在浙江公务员考试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考生需要予以适当的关注。针对数字推理入手难,推理规律繁杂的特点,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特地在考前整理出一套具有普适性的通用技巧,帮助考生轻松应对数字推理。


  一、数列形式数字推理


  数列的变化趋势主要有三类,一是持续递增或递减,二是先增后减或先减后增,三是增减交替(注:增减交替特指数列后项减前项形成的差数列是一个正负数交替排列的数列)。变化趋势往往预示了规律特征,例如:增幅很大的数列是多次方数列或递推数列的可能性较大,因为等差数列是一个线性递增的过程,不会有很夸张的增幅。


  1.整体单调增减或增减交替的数列,都可能是等差数列变式,不要放弃作差尝试。


  2.先增后减(先减后增)或增减无序的不是等差数列,因为作差后的数列先正后负不具有规律。


  【例题1】32, 48, 40, 44, 42, (    )


  A.43     B.45    C.47     D.49

 

  


  3.递增(减)趋势明显,或出现先增后减的数列,可考虑等比数列。


  【例题2】1, 2, 4, 4, 1, (    )

  

  


  解析:此题答案为C。数列先增后减,说明该数列不是作差得到规律。先增后减说明有一个因子在减少数列数值,可以考虑作商寻求这个比例因子,发现是一个三级等比数列。

 

  


  4.和数列或其变式往往在数列整体趋势上并非单调递增或递减,会出现增减很杂乱的情况。


  【例题3】82, 98, 102, 118, 62, 138, (    )


  A.68    B.76    C.78    D.82


  解析:此题答案为D。题干数字较大,且62与整体递增趋势不符,故可排除等差数列变式或等比数列变式的可能。题干数字的个位数字2、8交替出现,二者之和为10,这提示考虑数列相邻两项之和。

 

  


  5.两项积数列通常表现为1,A,A……,数列递增(减)趋势明显。


  【例题4】2, 2, 3, 4, 9, 32, (    )


  A.129    B.215    C.257    D.283


  解析:此题答案为D。选项数值较大,考虑递推规律。9到32大概是4倍关系,4到9则只有2倍左右关系,因此前项并非乘以一个常数得到后项,判断是积数列变式。前两项之积减自然数列得到第三项。


  6.单调递增的多次方数列增幅明显,集中体现在选项数字极大,可从选项入手定位规律。


  【例题5】2, 3, 13, 175, (    )


  A.30625         B.30651


  C.30759         D.30952

 

  


  7.数位组合数列的题干数字以多位数为主,解题时需要将这些多位数分解成几个相对独立的部分。


  【例题6】4938, 3526, 3124, 2621, 1714, (    )


  A.1565    B.1433   C.1916   D.1413


  解析:此题答案为D。从数位特征的角度分析,将每个四位数的前两位数字和后两位数字分别看成一个两位数,这两个两位数的差依次是49-38=11、35-26=9、31-24=7、26-21=5、17-14=3。因此空缺项千位和百位组成的数减去十位与个位组成的数所得的差应是1,选项中符合这一规律的是D。


  二、图形形式数字推理


  与数列形式数字推理有所不同的是,在数列形式数字推理中,数字较多,有时考虑的角度就会很多。而在图形形式数字推理中,由于数字较少,内容就没有那么复杂,主要规律是关于数字之间的运算关系。归纳了以下几个考虑的角度,结合例题予以说明。


  1.周围数字之和与中心数字的关系


  如果四周数字之和小于中心数字,则四周数字的运算过程很有可能涉及乘法运算,否则,就应该优先考虑减法或除法运算。这种分析虽然过程简单,但有利于确定大致的方向。


  【例题1】

 

  


  解析:此题答案为D。观察前两个图形,中间数字是两位数,周围数字都是一位数。四周数字之和均小于中间数字,说明周围四个数字运算得到中间数字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乘法运算。在这个思路的基础上,考虑将数字分组,分别运算,然后相乘得到中心数字。第一个图形中(9-5)×(4+5)=36;第二个图形中(8-3)×(5+6)=55;第三个图形中(7-1)×(6+7)=(78)。


  2.考虑乘法运算


  从各类考查运算关系的数字推理规律来看,出现频率最高的运算就是乘法。有时是数字的倍数,有时是两个数字相乘。在解决图形形式数字推理题时也要充分考虑乘法。


  【例题2】

 

  


  解析:此题答案为D。前两个图形中的数字相差不大,分组后若考虑加法、减法不能得到规律,数字之间的倍数关系也不明显,不易使用除法,可考虑乘法。第一个图形中,一条对角线上的数字5和7相乘等于35,由另一条对角线上的数字组合而成;第二个图形中,6×8=48,也符合这种规律,则在第三个图形中,8×9=72,应填入2。


  3.分析图形中最大的数字


  在数字推理中,几个数字运算得到另一个数字,通常都是几个较小的数运算得到较大的数。如果几个较小的数字运算得到一个远大于它们的数字,则一定要通过乘法等使数字增大的运算。因此可以以图形中最大的数字作为突破口,寻找运算关系。


  【例题3】

 

  


  解析:此题答案为D。图形中最大的数字是218,若从每行来考虑,72和37都小于218,若想得到218可能需要涉及乘法运算。72+37=109,109的2倍正好是218。第三行[23+(-12)]×2=22,所以第一行中,(84+9)×2=(186)。


  4.分析图形中的质数


  质数由于其只能被1和它本身整除的特性,在运算过程中,质数通常涉及加法或减法的运算,这是分析图形中质数的原因。


  【例题4】

 

  


  解析:此题答案为A。第一个图形中有质数7,中心数字是15,它不是7的倍数,则7在运算过程中极有可能涉及加法或减法;第二个图形中,中心数字23是质数,它可由3、5、8运算得到,运算过程中也有可能涉及加法或减法。按此思路得到,第一个图形中,2×4+7=15;第二个图形中,3×5+8=23;第三个图形中,6×4+2=(26)。

 

  行测更多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可参看2013年公务员考试技巧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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