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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5-07-21 15:21:09 字号: | | 【 打印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2015年公务员公开遴选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讯: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参加我办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的考生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用人司局 职位名称 考生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 业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杨明英 143311181929
韩  昉 143311210611
王丽珂 143331022515
张素君 143337025126
朱健健 143337026813
行政复议司 业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刘雄智 143311301205
黄  薇 143311301304
郭丽花 143335010614
白  云 143341011210
白建辉 143341015615
  二、现场复核
  参加考试前,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工作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合格后,考生可以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
  现场复核时间地点:考生请于7月28日(星期二)上午11∶30前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办公楼715房间提交复审材料进行现场复核,逾期未进行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3号。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
  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办公楼四楼大会议室进行,时间为7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2、面试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进行,时间为7月30日(星期四)全天,开始时间8:30。所有考生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即上午8:00)进入候考室,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50%、15%、35%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事司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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