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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民政部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5-07-22 09:40:54 字号: | | 【 打印 】
民政部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讯: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民政部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5:1的比例,确定以下16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进入面试:
遴选职位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优抚安置局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处主任科员以下 李  娟 110311121527
于  淼 110311271012
刘昀晟 110311271024
李彩军 110311271612
孙湘寓 110322010705
赵  娜 110337022902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城市社区建设处副处长
李亚娟 110111350919
曹洪峰 110111350927
张  蕾 110137010130
蔡  茜 110141010102
周  义 110142580110
社会事务司
殡葬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以下
常文静 110311111917
李晨阳 110311180927
冯小娇 110311200124
汤启香 110337013925
孙  杰 110342572501
  二、资格复审
  (一)传真材料审查。根据面试工作要求,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7月2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传真到我部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2、《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公务员登记表(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本科阶段)。
  (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30日(星期四)上午7:30,到民政部机关3号楼4层3417房间(新闻发布厅)报到并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工作证,《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已获得的本科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考生应对传真和现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条件不符者,将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定于7月30日上午8:30开始,8:00考生资格复审结束后即入闱封闭管理,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请各位考生自行安排好行程,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
  民政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乘车路线:乘2路公交车“东华门”站下车,乘60路公交车“锡拉胡同”站下车;乘地铁1号线“王府井”站或“天安门东”站下车,乘地铁5号线“灯市口”站下车。
  咨询电话:010-58123366
  传    真:010-58123357
  民政部人事司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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